湖南自然资源普法‖二十四节气说法 惊蛰
2024-03-05 14:27:2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迅 | 作者: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4182

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齐果

微雨众卉新,一雷惊蛰始。

田家几日闲,耕种从此起。

惊蛰,古称"启蛰",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3个节气,这时天气转暖,时有春雷滚滚,人们认为是天神在击打天鼓惊醒蛰居动物,也提示人们开启春耕,人们也利用这个时机来蒙鼓皮。由于“春雷惊百虫”,所以人们还会在在家中熏除“蛇虫蚊鼠”和霉味,渐渐演变成惊蛰打小人驱赶霉运、祭白虎化解是非的习俗。

"春雷响,万物长",惊蛰时节气温回升,也是病虫害及病毒高发和田间杂草萌发的时节,农民朋友应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和中耕除草以及家禽家畜的防疫。

俗话说:九尽杨花开,农活一齐来。农业种植和养殖都离不开设施农业用地。那么,如何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呢?

湖南省《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中明确: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,辅助设施用地实行用地占比和用地规模“双指标”控制。并进一步规定:进行作物设施种植(栽培)和育种育苗的,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%以内,最多不超过10亩。从事大田种植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5%以内,种植面积500亩以内的,最多不超过20亩;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,最多不超过30亩。单纯的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,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其服务面积的3‰以内,最多不超过10亩。看护房规模控制在单层、15平方米以内。

畜禽水产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5%以内,最多不超过15亩,但生猪养殖不受15亩上限限制。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,但需符合相关规划、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要求。员工宿舍、食堂等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/人。

对发展较为成熟的设施农业类型,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适时制定发布专门用地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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